索引号 | 01525513-7-/2021-0416015 | 发布机构 | 保山市司法局 |
公开目录 | 行政权力(责任)清单 | 发布日期 | 2021-09-16 |
文号 | 主题词 | ||
浏览量 |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颁布的《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》(司法部令第137号)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》(司法部令第138号)规定,按照《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管理办法》《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管理办法》要求,经司法行政机关考核,现将保山市通过2021年度考核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予以公告。公告期间,接受社会监督投诉。本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所的《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(副本)》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》,自“年度考核结果”栏载明考核等次加盖“年度考核印章”并在“考核日期”栏签注考核日期之日起,执业有效至次年年度考核日期。
监督投诉电话:0875-2161730
联系人:保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杨玲
附:基层法律服务2021年度考核明细表
保山市司法局
2021年4月16日